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山南市人民医院、那曲市人民医院进行了三级综合医院等级复评审。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医院名称 | 原等级 | 评审结论 |
1 | 山南市人民医院 | 三级甲等 | 三级甲等 |
2 | 那曲市人民医院 | 三级甲等 | 三级甲等 |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期间,对山南市人民医院、那曲市人民医院复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与职业健康处(对口支援办公室)反映。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组织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组织公章;个人反馈的,请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白玛若杰0891-6289711
传 真:0891-6289684
地 址: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117室(北京西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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