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价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行风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等,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拉萨市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于2025年10月11日印发施行。《考评办法》共六章十九条,构建了“考评内容指标—量化计分—考评流程—结果应用—申诉复核”的完整考评体系。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考评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的定位与总体框架
(一)制定依据
《考评办法》第一条明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等制定。上述法律、行业规范和行风建设要求均为现行有效,为量化考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提供了权威依据。
(二)考评范围
《考评办法》第二条规定,考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供血机构、急救中心(站)、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等;医务人员包括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实现考评对象全覆盖。
(三)总体框架
《考评办法》围绕考评内容与指标、考评流程、考评结果应用、申诉复核和附则五个方面作出规定,突出量化考核、岗位差异化、结果刚性运用和申诉救济保障,形成从“考什么”到“怎么考、怎么用、怎么救济”的闭环制度安排。
二、考评内容与指标(第二章)
(一)八大考评内容
《考评办法》第三条从八个维度设定考评内容:一是服务宗旨践行,包括加强职业道德学习、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坚守岗位职责、完成指令性医疗任务及公益活动;二是患者权益保障,包括平等对待患者、保护隐私权,落实知情同意权(含临床试验、新技术应用);三是依法执业合规,包括人员持证且在注册范围内执业,无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非法开展禁止类技术,考评周期内无新增卫生健康、医保部门有效处罚记录;四是廉洁行医规范,包括不收受红包、回扣、商业贿赂,不虚开发票、不参与虚假宣传,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五是诊疗服务规范,包括合理检查、治疗、用药,控制医药费用,医疗文书合格并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核心制度执行无缺陷;六是团队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七是专业能力提升,积极参加在职培训、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八是服务质量优化,文明礼貌、优质服务,关心体贴患者,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文明、杜绝“生冷硬顶推拖”,认真践行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
(二)考评等级
《考评办法》第四条规定,医德医风考评实行量化考核,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设加分项目,加分上限20分。考评等级划分为:优秀(90至100分)、合格(80至89分)、基本合格(60至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
(三)差异化岗位评分
《考评办法》第五条对不同岗位设置差异化分值,各项基础总分均为80分,具体分值如下表:
考评内容 临床医师(分) 护理人员(分) 医技人员(分) 管理人员(分)
服务宗旨践行 10 10 10 5
患者权益保障 5 5 5 5
依法执业合规 10 10 10 10
廉洁行医规范 10 10 10 10
诊疗服务规范 15 10 20 20
团队协作 5 5 10 10
专业能力提升 10 10 5 10
服务质量优化 15 20 10 10
合计 80 80 80 80
由上表可见,临床医师在诊疗服务规范、服务质量优化方面权重较高,护理人员在服务质量优化、专业能力提升方面权重突出,医技、管理人员在诊疗服务规范方面权重较高,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重点和医德医风风险点,实现分类精准考评。
三、考评流程(第三章)
(一)三层评价
《考评办法》第六条规定,考评实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由医务人员对照考评标准和加分、扣分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事求是进行;科室评价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德医风考评小组根据每人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客观评价;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考评机构组织实施,综合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结果,并以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名医务人员作出考评结论。
(二)考核周期
《考评办法》第七条规定,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并实时录入;年度考评每年11月集中开展。
(三)结果公示
《考评办法》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将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保障医务人员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考评结果应用(第四章)
(一)挂钩应用
《考评办法》第九条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职称评定、带教等挂钩。当年考评分数80分以下,不得推荐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不得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优先从考评等次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二)与年度考核衔接
《考评办法》第十条规定,医德医风考评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年度考核才有资格评选优秀;考评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应评为不合格等次。
(三)一票否决
《考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查实以下情形,考评内容第三项(依法执业合规)、第四项(廉洁行医规范)、第五项(诊疗服务规范)、第八项(服务质量优化)均不得分:一是收受红包、回扣、索要财物等;二是造成重大医疗事故且负主要责任;三是伪造医学文书;四是年度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有效投诉指经查实且责任在医务人员)。
(四)依法执业记分与机构督办
《考评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违反依法执业行为被记分的,纳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日常考核档案,同步予以扣分;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医德医风挂牌督办事项的,纳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记分内容和公立医院绩效等次评价核减一个档次。
五、申诉复核
《考评办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对考评争议救济作出规定:医务人员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评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申请申诉,也可申请延期;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建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开展争议审查;对考评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单位实行领导责任追究。
六、附则
《考评办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本办法由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各县(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七、落实中需重点把握的几个要求
一是把准考评定位,坚持量化考核与岗位差异化评分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的工作重点和风险点。二是抓实过程管理,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及时建立并动态维护医德医风档案,确保考评真实反映日常表现。三是严格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刚性挂钩,并与年度考核、医保信用评价相衔接,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四是用好一票否决,对收受红包回扣、重大医疗事故、伪造文书、有效投诉多发等严重情形坚决从严处理。五是保障申诉救济,严格公示程序和争议审查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责,确保考评客观公正、程序合法。
各县(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实施细则,认真抓好《考评办法》的贯彻实施,推动医德医风考评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