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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告公告

关于尼玛发票丢失申请报销公示

2023/07/27 1.0w 阅读 69 点赞

关于尼玛发票丢失申请报销公示

参保人尼玛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于2023年07月25号向拉萨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经初审通过,拟依据《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丢失毁损就医票据享受医保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予以报销。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姓名:尼玛

就医医疗机构:四川省中西结合医院

医疗费用发票号码:2200651079

金额:7991.98元

公示时间:2023年07月27日-08月03日

若发现申请人发票真实性或存在重复报销的问题,请打举报电话:0891-6569960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07月27日

责任编辑:丁家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告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