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B0Q01904/2024-00028
- 公文种类:函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15802039000
- 主题分类:其他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拉萨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决策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决策。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
三、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讨论,提出调整意见建议,并按程序上报批准后公布。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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