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民政局扎实开展助农增收工作
为切实做好农牧民增收工作,拉萨市民政局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适时调整社会救助标准,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强化机制建设,激发增收活力。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救助保障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修改完善《拉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发证等程序,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生活权益。二是制定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办法》,增强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能力,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快速响应、先行救助”,有效解决城乡群众遭遇的突发性困难,切实保障基本生活,为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增添新的有力举措。三是印发《拉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范文),指导村(居)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四是组建一支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队伍,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就近帮助困难群众分析现状、诊断问题、提供指引、链接资源,协助困难群众尽快找到合适的救助政策或解决困难的方法,从而实现精准救助。
二、落实补贴政策,加强惠民增收。一是全面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1年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5060元。截至目前,为1683户5633人兑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007.7万元。2021年“三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低收入群体、麻风病治愈人员、跨地市易地扶贫搬迁点等困难群众户,共计发放慰问金50.84万元。二是特困供养工作稳步实施。精准认定特困供养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养尽养。加强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集中供养服务质量和硬件水平,全面消除安全隐患。2021年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4196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为7590元,为1171名农村特困人员兑现供养金2973万元。三是残疾人‘两项’补贴。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8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30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共计2995.35万元;全市开通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申请“跨省通办”业务,设置“跨省通办”须知。
三、发挥资源优势,拓展增收新路。为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市民政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把学习党史同推动增收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一是组织拉萨市蓝翔技能培训学校、现代服务业技工学校等协会开展看望慰问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活动,走进每一户困难群众家中,都要与老人们亲切交流,面对面倾听,并给他们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祝福他们身体健康。今年共计发放慰问金7.46万元,用实际行动营造了关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浓厚氛围,展现了企业家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二是市民政局积极落实羊日岗村养老驿站、便民磨面房、美丽乡村旅游民宿等3个民生项目;改造便民磨面房,自筹资金购买3个电石磨;为全乡境内听力残疾群众义务会诊,佩戴助听器7台;为村幼儿园送去运动服、棉被等价值28000余元的慰问品;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40户、残疾人家庭10户、送去慰问金8000元。三是夯实增收统计工作。市民政局积极与强基办、教育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每月对各项捐助资金及物资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做到不重不漏、应统尽统,保证增收统计数据准确。
截至目前,各类惠民资金、捐款捐物资金累计达18299.7万元,其中捐款捐物资金573.4万元(含社会组织7.46万元),教育资助农牧民学生10162人,投入资金4532.37万元,受益人数达10.6万人,带动73682人。
责任编辑:旦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