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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告公告

关于对拉萨蓝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定点药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1/11/03 1.5w 阅读 526 点赞

关于对拉萨蓝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定点药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国家医保局第3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第十三款之规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行为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

因拉萨蓝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拉萨康爱大药房、拉萨康吉大药房3家零售药店违反该条款,自2021年10月27日起,解除拉萨蓝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拉萨康爱大药房、拉萨康吉大药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望知悉!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丁家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