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医保着力发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兜底作用”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要求,全力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断优化,保障力度持续强化,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兜底医疗救助,扎实推进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提升。
民生为本,救助规模不断扩大
自治区医保局不断优化医疗救助政策,由先前的特定单一的救助对象扩充为当前的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对象、经工会部门认定的困难职工、低收入脱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救助对象类别不断增加,覆盖面由原先针对特定病种救助变为因病致贫重病救助,保障力度持续优化。
我市城关区吉日街道八朗学社区的居民安先生便是医疗救助的受益者之一。安先生因高血压脑出血在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发生医疗总费用42.05万元,在经过基本医保报销6万元、大病保险理赔14万元,并且通过社会捐赠获得资金5.27万元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竟达到22.05万元,医保目录外自费费用1.94万元。据了解,安先生是家中顶梁柱,安先生外出打工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儿子在某省上大学,家中无其他任何经济收入,日常生活开支常靠亲戚朋友救济,生活十分拮据。幸运的是,我局通过防因病致贫返贫监测平台,发现了安先生高额医疗费的情况,医保部门主动联系安先生,将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向其讲明后,让他提出书面申请医疗救助,经民政部门核查其家庭收入情况,最终安先生获得了10.38万元的医疗救助,挽救的不只是一个人,更是一个家庭,这仅仅是千千万万家庭的缩影。
民生为先,救助范围持续拓宽
我市困难人群医疗救助的门诊保障从门诊特殊病保障拓宽到普通门诊救助,特殊病病种由20种扩充为33大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以来,拉萨市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参保全覆盖、资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家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的格女士在羊达社区健康体检时查出腹内有不明肿胀物,随后前往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最终查明不明肿胀物为腹主动脉瘤。老百姓对癌症的害怕程度可谓是“谈癌色变”,这对格女士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幸运的是,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核医学治疗、免疫治疗以及治疗期间、治疗后的相关检查等均在我区门诊特殊病的保障范围之内,减轻了很大一部分用药费用负担。格女士2023年门诊、住院医疗总费用50.14万元,基本医保基金报销6.03万元,大病保险理赔14万元,超大额商业补充保险报销20万元,依申请救助8.05万元,最终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仅2.06万元。因我局防因病致贫返贫监测平台预警及时,迅速将格女士高昂医疗费信息共享给有关部门,乡镇工作人员积极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对接,通过上门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将格女士纳入乡村振兴三类监测对象中,持续进行追踪帮扶。
责任编辑:丁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