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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告公示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质监站房屋市政工程辅助业务抽检服务项目单位的公告

2026/04/10 8.2k 阅读 227 点赞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质监站房屋市政工程辅助业务抽检服务项目单位的公告

一、遴选事宜

经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领域2026年第5次专题会研究确定由建设局选取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质监站辅助业务抽检服务项目,为有效监督高新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期间质量和项目竣工质量达到国家规范和设计标准。现以遴选(比选)方式选取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遴选(比选)人为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公开遴选(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质监站辅助业务抽检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

(三)遴选范围及内容:

1.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质监站辅助业务抽检服务项目;

2.入围两家单位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建筑工程提供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质监站辅助业务抽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主体结构检测鉴定、进场所有原材料抽检、地基及质量检测、协助事故调查、应急处突,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资料归档保存、辅助检测行业巡查、推动行业自律等,以及与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其他伴随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年度签订合同后至下年度完成新一轮的招标并签订合同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六)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要求的规定;

3.2检测单位应按规定加入智慧化平台;

3.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具有①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质量检测、②主体结构工程检测、③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④钢结构工程检测、⑤室内环境质量检测、⑥建筑节能检测、⑦市政道路工程检测、⑧市政桥梁工程检测、⑨见证取样检测);

3.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5供应商必须在拉萨市有独立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场所,并各派驻一名房屋市政工程检测专业人员在合同期内到质监站协助开展工作

3.6供应商注册地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的还须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完成备案

【说明】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其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名称可能与西藏自治区不完全一致,此种情况只要包含以上内容认可。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一)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人员投入情况、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3例)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报价文件每页及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95.00万元。

报价金额:具体金额为准。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6(工作日09:30至13:00,15:30至18:0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18:0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B座5楼建设局质监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布栏。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拉萨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B座5楼建设局质监站;

电话:0891-6855033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4.遴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5.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6.本次投标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7.遴选方式为综合评标法。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

2026年4月13

责任编辑:赵文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