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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告公示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作废公告

2026/07/13 5.9k 阅读 200 点赞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作废公告

根据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定,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姓名曲宗所在执法岗位民族宗教执法岗,行政执法证编号26010607002因个人保管不慎致使执法证件遗失,无法收回。现予以公示30日,公示期满后该执法证件正式作废,自此证件不再具备行政执法效力,特此公告。

中共尼木县委统战部

2026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蒋志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