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主城区新增部分路段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辖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抓拍设备设置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13日。
设备增设地点
1.江苏路与康昂多路向东100米宣传部门口;
2.康昂多路与宇拓路向北100米路西非机动车道;
3.康昂多路与宇拓路向北100米路西机动车道;
4.康昂多路与宇拓路向北30米路西侧;
5.康昂多路与宇拓路向北10米路西侧;
6.康昂多路与宇拓路向南10米路东侧;
7.康昂多路与宇拓路向南30米路东侧。
上述路段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抓拍设备已投入使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录入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放车辆。






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陈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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