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发〔2025〕4号)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关文件规定,经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申报,市人社局审核,拟对2023-2025年度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扎西拉姆等30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记功奖励。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记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如对拟记功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891-6330137,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3号。
附件:
拉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记功人员公示名单(2023-2025年度)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