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
政策通知公告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信息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26/10/26 8.4k 阅读 288 点赞

为落实数字政府、数字健康建设工作要求,保障我委政务信息化采购项目规范落地,确保采购流程合法合规、全程留痕、高效推进,依据《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控制手册(制度篇)(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我委拟通过内部比选方式择优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提升采购工作的合规性、专业性、保密性与时效性。

本次比选公告在我单位门户网站(http://wjw.xizang.gov.cn/)发布,完整比选方案随本公告一并公示。

一、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周一)10:00

2.开标(评审)时间:2026年11月2日(周一)10:00

3.开标(评审)地点: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二办公区数据展示中心

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满足《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1.已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备案,并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专职从业人员应当每年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委托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提供培训证书或者培训证明;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必需的办公条件,具备档案存放场所。

(三)信用约束条件

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2.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不得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提交无利害关系声明,承诺与本单位、本项目不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关系。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比选文件获取

本比选公告及完整比选方案在我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有意向的代理机构自行下载获取,无需报名。

四、比选申请文件编制及递交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须按比选方案要求编制,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文件光盘1份,密封装订,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文件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我委信息中心邀请组建比选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方案载明的评审标准对参选机构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1家中选代理机构。

六、服务内容

中选机构为我委2026年度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和2026年度信息化线路租赁服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七、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须保证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比选资格;

2.我单位不承担参选机构参与本次比选发生的任何费用;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正式比选方案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旦增

联系电话:0891-6829192

附件:1.比选采购方案

      2.比选评分标准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